全息哲学四个基本规律 (中)
⼆者,因(缘)果关系规律。
已知的时空体系中,任何现象的发⽣都是因果关系规律的显现,没有任何现象是“⽆花果”即“⽆因”显现的。观察者多数时候困惑于此,⽐如“我没有杀⼈放⽕,缘何遭遇被杀⼈放⽕的果报?”“我们同处⼀⽚蓝天之下,客观因素都相同,为什么命运悬殊?”等等。当观察者将贫富贵贱,看作是社会不平等所产⽣的差别并试图“纠偏”时,正是混淆了“因果关系规律”。观察者所遭遇的⼀切在当下都是“果”,既然是“果”必然是⾃⼰所种的“因”。每个观察者的当下命运如同“⾃留地”,命运有好有坏好⽐收获有丰有⽋。逢好事如同⾃留地⾥的庄稼收获, 遇坏事如同“杂草”,好坏结果都必然是观察者⾃⼰在播种时未彻底捡择掉种⼦中混着的草籽。观察者⾃⼰⾃留地⾥的杂草,会是其他观察者所“故意”播种的吗?不会!观察者的迷惑在于“忘记”了⾃⼰前⾯种过“因”,故⽽将当下遭遇作为新的“因”并尝试纠偏⽽忘记了当下的遭遇是“前因”之“现果”。观察者所处社会中很多⽭盾、不平、冲突的根本原因都是未曾堪透“因果关系规律”。
观察者的命运逻辑上存在“前因”,必然存在⼀个“前因”的⾏为者亦即“某种观察者⽣命存在的前⾏状态”,换⾔之“前⽣”;同理,观察者当下的三业⼜会在将来产⽣“结果”,设在观察者今⽣⽣命结束,便在逻辑上存在了⼀个“来⽣”的⽣命后续形态承受其“果”。
假设没有“前世”,也就是说每⼀个体的命运由“诞⽣”后的⼀切因素决定,在后天因素没有差别的情况下,便会有“不同⼈同命”结果。实际上,“不同⼈”根本“不同命”。“不同⼈同命”就是逻辑悖论,即“因”不同,“缘”同,⽽命运却“相同”。亦即种⼦不同,⼟壤空⽓阳光⽔肥等因素相同,果实会相同,显然没有道理可⾔。既然“因”不同,这就逆推出“因”有已经存在的变数,只有“前世”才能补缺“因”的变数。
假设没有“来世”,也就是今⽣个体⽆论主观、客观纠缠多少因素,遭遇有多么⼤差别,结果都相同(死亡),依旧得出“不同⼈同命”的结论。亦即种⼦不同,⼟壤空⽓阳光⽔肥等因素亦不同,却果实相同, 显然经不起推敲。“因”不同,“缘”不同,“果”不可能相同。如此,“果”在逻辑上必然存在“变数”,唯有“后世”可以补缺“果”之变数。
“因”相同,“缘”不同,“果”也必然“不同”。亦即“同⼈同命”、“同⼈不 同命”,在逻辑上不成⽴。依照真圆台球独⼀性规律,“同⼈”、“同命”的提法也是错谬的,缘世间所有⼈、事、物都是独⼀⽆⼆的。再者,如果没有“前世”、“后世”,灵魂何去何从?受胎后,灵魂不⼊胎,则会成为死胎。唯有灵魂与受精卵结合,受精卵才会继续发育, 乃⾄⼀朝分娩⽽诞⽣新个体。现代科学研究中,“濒死”的灵魂出体, 已经证明了灵魂的存在,所以对于唯物实证主义的观察者不信灵魂之说,就很“不科学”了。世界上很多报道“转世⼈”的消息,并⾮空⽳来⻛。
在⼈类,因缘果的交织最为复杂,不仅有物质⾁身的因缘果还有精神灵魂的因缘果。然在逻辑主线上,“因缘”致“果”,“果”复为下次“果” 的“因缘”。当下“因缘”亦⾮⽆因,必然是前次“因缘”之“果”。因循反 复,⽆有终结。
因果关系,最简单的表达是作⽤⼒等于反作⽤⼒,常识具象表达即“种⾖得⾖种⽠得⽠”。⼈类观察者在这⼀规律⾯前,绝⼤多数时候是茫然⽆助和模棱两可的。“流我⾎,流我兄弟姐妹⾎”是“果”,如果认其为“因”,则逻辑就彻头彻尾地混乱了,尽管是下⼀次“果”之因⽆疑,问题是⽋缺智慧便不去追究“被流⾎”之因,⽽将“流⾎”作为“使 流⾎的因”,于是恩怨情仇⼀直在恶性循环中。
⽐如“我被抢劫”,此⽣从未抢劫它⼈,发⽣于我之身显属不公,这是绝⼤多数观察者有情的共识。问题是,在这个宇宙空间中没有任何事件是“⽆因”发⽣的,尽管我们内⼼深处极⼤地不愿意接受“被抢劫的因”,然我们必然对“被抢劫之果”负有“因”责,只是我们排除了“前世”,排除了我们灵魂在其他⽣命状态下所种下的“被抢劫之因”。是以,世间有情太多“⾃以为是”或“⾃以为不是”。
因果关系规律,是宇宙万有⽆不遵循的根本规律之⼀,不特观察者, 宇宙天地间的全部事物之变化显现⽆不受此规律制约。正是因果关系规律建⽴起了⼴袤⽆垠的器世间即三千⼤千世界,故⽽佛家⾔“⼀切法悉皆因缘显现”。何以故?“万物依⼤地⽽住,⼤地依虚空⽽住,虚空依⽆所住⽽住”,表达的就是因缘果所建⽴的秩序。
因,⽐如种⼦;果,为种⼦的果实;缘,则是促使种⼦向果实转变的⼟壤、⽔、肥、空⽓、阳光、护作、时间、空间等等条件。⽆因则⽆果,有因⽆缘亦⽆果,有因有缘⽅有果。⽽此因缘果关系中,缘⼜有各⾃的因缘果,⽐如⼟壤、⽔、肥、空⽓、阳光、护作、时间、空间等等条件,各⾃有其因缘果。因为简约、直观,⼈们很容易理解和接受。于是便可明晰,各种因缘果错综复杂的交汇,才呈现出“种⼦、条件到果实”的现象,此正佛家所谓的“器世间乃因缘果所显现”。于 是乎“万物依⼤地⽽住,⼤地依虚空⽽住,虚空依⽆所住⽽住”,实质是依“因缘果”⽽住,故⽽⼤千万有皆是因缘果表现。对于现代唯物实证主义者⽽⾔,就涉及了爱因斯坦的“⼤统⼀场理论”的四种⼒了,其实如果加上“精神⼒”或许更为完善吧。
“奇点”是上⼀个宇宙坍塌的果,也是新宇宙的因。新的宇宙是“奇点”爆炸⽽后之果......宇宙转变为“⿊洞”,继⽽成为新“奇点”,宇宙便是“奇点”之因,“奇点”复为宇宙之果。亦即“⽣”是“死”之因,“死”亦“⽣”之果。
⼀旦因缘果关系规律复杂化,⼈们就很难理解和接受了。⾄为复杂的因果关系规律表现,即是⼈世间的各种“因果”即身体健康与否、事业顺遂与否、感情婚姻和谐与否,简⾔之即贫富、贵贱、夭寿、順蹇、尊卑,正是⼈世间的全部因果显现,却也是⼈类观察者最为迷惑且最不易觉知、最错综复杂和最难接受的。此外,环境、⽓候、政治、经济、战争、⾃然灾害、瘟疫等等,⽆不与观察者存在极为复杂的因缘果关系。
佛家⽤“⼗⼆因缘法即缘痴(⽆明)有⾏,缘⾏有识,缘识有名⾊, 缘名⾊有六⼊,缘六⼊有触,缘触有受,缘受有爱,缘爱有取,缘取有有,缘有有⽣,缘⽣有⽼、死、忧、悲、苦......”逻辑清晰透彻地分析了⼈世间的全部因缘之因果关系;道家则⽤“阴阳五⾏”的⽣克制化原理深刻地分析了⼈世间的各种因缘;唯⼼和唯物⼆哲学流派则⽤“物质、精神”的辩证关系笼统⽽逻辑含糊地简约了⼈世间的⼀切事物之表象因缘果。
所有的因缘果相互系属,没有任何独⽴存在的因素,观察者的⼀切觉知,都是依赖于错综复杂的因缘果所建⽴的器世间(简约之六维空 间)基础上,如果断开因缘果维系之因果链,⼀切皆荡然⽆存,观察者及其认知复归于幻灭,此亦佛家“空性”之真谛。
⽋债于先便要还钱于后,杀⽣于昔必有偿命于今之报。宇宙万象没有偶尔,皆是必然。任何看似“偶然”的系统现象,均是系统全部物质、精神因素相互作⽤的结果,故⽽是必然。
同理,因果关系规律及于虚时空体系及精神⽣命。
三界唯⼼之真谛,并⾮三界为我之假想,⽽是我之身⼝意如何“待”三界,三界则“对价”反馈于我。对于三界的觉知,恰恰因为有观察者“⾃身⼼”,设⽆观察者,三界焉得意义!
宇宙万有,皆是连续不断的“因缘果”显现。发⽣在观察者身上的任何事件,都必然是其应该承担的“果”,尽管“果”很苦,观察者检省今⽣似乎也未造“苦果”之因,于是便很难接受,迁怒于外环境或者其他观察者,如此便⼤错特错并不断恶性循环着不良因果关系。⾃⼰的⾃留地⻓出来的杂草能归罪别⼈?何以故?缘如果发⽣某种事件,必然有其夙“因”,即“有花才有果”。今⽣未“造因”,便必然引申出此前某⼀时空中种下了“因”,于是前⽣、后世之说逻辑上也顺理成章了。否则,“我今⽣没有抢劫别⼈,却遭遇别⼈抢劫”便成了“⽆花果”,逻辑上也就堕于荒诞不经了。
“因果报应”真实不虚,然能真正理解的有情却微乎其微,更多的时候更多的有情对于他⼈的“恶果”抱着“热闹不嫌⼩”的幸灾乐祸”⼼态,⽽对发⽣于⼰身的灾祸却“怨天尤⼈”,觉得命运如何如何地不公平, 实质就是未曾堪透⾃⼰的因缘果。若当此时,便有来时!
真正体解了“因果报应”之般若理趣的有情,其身、⼝、意都能安住于当下,且乐于逆来顺受。此逆来顺受,并⾮别⼈打左脸再呈右脸上去,⽽是适当切⼊不再让右脸挨打,属于缘的主动介⼊或⽈改命。其实每当逆缘临身时,有情的抱怨也是“因缘果”的表现,究其实质,只是在⼀狭隘的时空段看待事物⽽已。
娑婆世界的⼀切,由表相上看“⼀团乱麻”,深⼊观察却发现“天⾐⽆缝”,正是错综复杂的因、缘、果,构织起了严密⽆暇的“器世间”。
如果我们脱离了“因缘果”,必然会出离“轮回”⽽证悟“不⽣不灭”。在之前“因缘果”论中,已经阐释了“发⽣于观察者身上的事件,都是观察者⾃身必须承受的果”,认识并“坦然接受”是觉悟者的表现。然仅仅停留在“忍辱”层⾯上的有情并未觉悟,且有“夙债”不想偿还的消极“赖帐”意思。
在六波罗蜜多中有“忍辱般若波罗蜜多”,余以为称“感恩般若波罗蜜 多”更为恰当,缘“辱”是“果”,必有前“因”,且为有情⾃⼰往昔六道所植,今⽇受“辱”是对“夙因”的酬偿,是天经地义的“⽋债还钱”,⽆债⼀身轻,焉能不感恩!
有佛⼦引⽤《⾦刚经》中经⽂“须菩提,忍辱波罗密,如来说⾮忍辱波密,是名忍辱波罗密。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我相、⽆⼈相、⽆众⽣相、⽆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解时,若有我相、⼈相、众⽣相、寿者相,应⽣嗔恨。”
认为就是“忍辱”不是“感恩”,可是佛⼦的体解仅仅停留在“歌利王和 佛陀果地当下的时空中”,难不成“被歌利王割截身体”是“⽆因”之“果”?必然是佛陀于“歌利王”时代前的“因地”种下了“被割截的因”,缘“因果关系”是连续态的。若⾮然,⼗⼆因缘法就会被质疑。
诚然“⽆住相忍辱”难能可贵,“⽆住相感恩”当更可贵。
有情当下身份尊卑、地位⾼下、权⼒⼤⼩、财富多寡、名声著微、健康优劣、相貌妍媸,⽆不是六道因缘果链当下的“显现”,如果仗势欺⼈、⻜扬跋扈、滥权草菅、炫富⾃得,就是不惜福,为反向果报种下新因。
⼤、⼩系统的“因缘果”,完全遵循《真圆台球独⼀性规律》,宇宙万有⽆⼀例外地浮沉于⻛云际会的因缘果规律中。
对于“因果报应”的质疑者,多狭隘地在⾮常有限的时空中且仅仅表相地看问题。余曾在⽑泽东诞⾠纪念⽇著⽂中述及“对于系统过往的历史我们只能感恩怀念已故转轮圣王⽑泽东”,当时有有情恶语相加,余告之“没有⽑泽东就没有你”,他回“我是我⽗⺟亲⽣的和⽑xx没半⽑钱关系”,余再回“如果没有⽑泽东,你逻辑上推理是否会有你⽗⺟?”,“没有⽑泽东,所以没你!你尚不存在,何来怨辞?”故尔,“没有xxx,就没有yyy”在哲学逻辑上的正确性如同“没⽗⺟便 没有我们”⼀样正确。“转轮圣王”者,现世帝王之位,必然因其因地深植深厚善根,才有今⽣之显赫果报。对于历史的厌憎情有可原,然不明因缘果的持续厌憎徒余愚痴,因为没有过去便没有当下,过去历史的丝毫改变,当下的现实就⼤相径庭。
欲脱离轮回,就必须“了断”因缘果。
因缘果对应关系,是指果与其因相称且必须辅之以缘,然在许多时候因缘果关系并未能被正确地智慧地解读。
以“2015年春的上海交警被宝⻢⻋拖死⼀案”为例,该案中“孙某驾宝⻢X3遇红灯时超过停⻋线,执勤交警发现并纠正,孙某倒⻋⼊停⻋线内。在直⾏信号灯变绿灯后,孙某驾⻋由直⾏⻋道转⼊左转待转⻋道,企图转弯。⺠警让孙某直⾏,孙某突然加速,⺠警抓住⻋⻔,最终被拖⾏并甩在路上......导致悲剧发⽣警察身亡”。此案判决书认定“被告⼈孙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审被判处⽆期徒刑,剥夺政治权⼒终身”。
这⾥的因果关系实质似是⽽⾮,如果“交警的不幸死亡”是由“肇事者的故意伤害造成”,那么就有如下逻辑推理即“故意伤害为因,死亡为果”,假设此因果关系成⽴,便可推理“所有的故意伤害都将导致死亡”,这显然是荒谬的。
“死亡”是“果”,与其对应的“死因”⽅是真实因果关系,正是“种⾖得⾖”,⾖种是因,⼟壤、⽔、肥等是缘,各种因缘使⾖种发芽⻓⼤成熟为果·⾖⼦。
在此例中“交通肇事”仅仅是诱因即“缘”,诸多“缘”将“死因”诱导为“死果”。⽽“死因”则⾮表相所⻅,此⼆⼈今⽣⽆怨⽆仇(本案中孙某不可能有害死交警的故意),故⽽“死因”⾮今⽣所植,必是“前⽣某世所种植”,且与当下互为因果。因为在逻辑上必须存在“前⽣”、“来世”,否则“因果关系规律”便不复成⽴。此案中肇事者和被肇事者的“前⽣”因果恰好是倒置的。
如果能观察到他们的前⽣因缘,观察者会看到这样⼀幅场景,前⽣孙某是个游⽅郎中兼算命先⽣,举着个招牌游⽅谋⽣,⼀⽇到了县衙⻔⼝,结果围拢了很多⼈看热闹。此案的交警在彼时是衙⻔的⼩官吏, 其职相当今天的城管。游⽅郎中的⾏为影响了街上的秩序,⼩官吏⾃然要⾏使⼲预权⼒,⽽郎中正在趾⾼⽓扬之时不予理睬,于是⼩官吏觉得威严受到轻视,便吩咐⼿下将游⽅郎中拽到衙⻔⾥去“教训”⼀下,不意游⽅郎中突然倒地死亡(今天的急性⼼肌梗死)。彼时的群众对⼩官吏之恨,正如此时的围观群众对于本案中孙某的恨;彼时对于游⽅郎中的同情,正若此时对罹禍交警的同情!如果明晰了因缘 果,观察者当不似本案中的简单取舍判断。于是明晰因缘果,爱恨情仇便是⽆⾃性的显现了。
本案,确实是个悲剧,然因为⽹络舆情的超级发挥,“过失”变成了“故意”,亦是因缘果使然。
我们通常同情弱者、可怜者,可是我们想过为什么他们成为弱者、可怜者?古训“可怜之⼈,必有可恨之处”,⾮其当下可恨,⽽是其往昔之“因”可恨,故⽽有当下“可怜”之果报。现实⽣活中,当某⼈遭遇不幸我们不可能与之解释因缘果,只能安慰、援助。智慧层⾯未到,就可能“哪壶不开提哪壶”,结果会适得其反。
⼈们绝⼤多数时候如此“不明就⾥”地介⼊本不该介⼊的他⼈“因果”,今⽇的⼏乎全部⽹络⼋卦事件均属此类。明晰因缘果,⽅能真正体解祖宗教诫“两⽿不闻窗外事,⼀⼼只读圣贤书”之智慧了,待观察者增⻓了智慧能够明辨世间⼀切现象的深层次因果关系,再“介⼊”不迟矣。“吃⾃⼰的粗茶淡饭,管别⼈的酒肆歌筵”,是当今⼋卦新闻的最好写照,就是不能守护三业的表现。当观察者对当下他⼈之因缘果介⼊身、⼝、意时,便是极其不养⽣的。
观察者缺乏智慧,身、⼝、意稍不留神就会介⼊其他观察者的因缘果中。介⼊有消极与积极⼆种,消极的介⼊指“不怀好意”地身、⼝、意介⼊,积极的介⼊指“智慧并良善”地身、⼝、意介⼊。相对独⽴稳定的系统,受到其他系统因素的介⼊,必然其独⽴性和稳定性受到影响,系统的当下便发⽣改变,如同真圆台球独⼀性规律所阐释。在量⼦物理学的研究中,“粒⼦的运动,必然受到观察者的影响”却并不被所有量⼦物理学家所接受,就可以说明观察者多么地“唯物”教条。量⼦物理学的真正突破,在于这些观察者建⽴起全息的哲学科学观,完全考量进观察者⾃身的因素(精神因素)。积极的介⼊,如释迦牟尼世尊⾏于世间流布宣扬智慧,⽽⾮教诫信众“你必须如何如何”,是将天、地、⼈、事、物之因缘果之道理阐明,做与不做由信众⾃⼰决定;消极的介⼊,如“枉法裁判”,介⼊者便必然要承担其消极的后果。
介⼊系统的新因素引起系统的改变,逻辑理论上结果是同向性的,消极致消极,积极致积极。
⽐如枉法裁判,⼀观察者触犯世间刑法,依律当判12年有期徒刑,因法官枉法裁判⽽判其为8年或16年,不⾜的或多余的刑期都将由法官与犯罪者共同承担。且“枉法裁判”为果,往昔必然存在“被枉法裁判” 的因。如此“众⽣畏果·愚昧的观察者畏惧结果,菩萨畏因·贤圣畏惧前 因”之真如理趣就⼗分明瞭了。
观察者在现实⽣活中,很多时候身、⼝、意在作为着“枉法裁判”,⽽消极地⽊知⽊觉地介⼊其他观察者的系统因缘果中。
鉴于因果关系规律,“代⼈受过”便是不折不扣的悖论。苹果树上会结出桃⼦嘛?“受过”是果,既然承受了,必然与“代⼈”有因缘果关系, 因此便⾮“代⼈”⽽是承担⾃⼰的果报,仅在表相上看来却“象”在承担他⼈的果报,所以佛家云“⾃业⾃得”。
⾄此,观察者守护当下身、⼝、意的意义便毋需赘⾔了。能守护之, 就是养⽣,否则便是害⽣。
对于观察者⽽⾔,这个宇宙天地⽆不是错综复杂因果关系的显现(翻覆⽆尽的因缘果交织显现),设⽆观察者,即⽆观察者的⼼识,宇宙天地便失去意义(三界唯⼼)。再者,设⼀切因缘果关系断裂,便是佛家所谓“⽆⾃性”之“空”或⽈“⽆⽣⽆灭之涅槃”,“⽆⾃性”乃是全息养⽣的最⾼境界。
当下观察者所遭遇的任何积极、消极情境,⽆⾮因果关系显现。只是观察者更乐于接受积极的⽽拒绝接受消极的,于是乎“⼩⼈”、“坏⼈”、“怨家”等等对应消极情境的情志反应⽐⽐皆是,其实此刻观察者已经糊涂愚痴堕于⽆明中。观察者“我”所遭遇的⼀切情境⽐如磨 难、挫折、感情失落、婚姻失败、被欺骗、被羞辱等等,乃是“我”⾃⼰当下承受的“果”,其“因”必然是此前某⼀时间段甚或“前⽣”所种,⽽“我”遗忘了此“因”,当消极“果报”出现,第⼀情绪反应⾃然怨恨、 懊恼、痛苦,此时甚或⾮理性地将“不幸遭遇”归咎于外环境系统其他观察者,⾏为便倾向于对外环境观察者的对抗。从因果关系逻辑上分析,此类对抗⾏为⽆异于“⽋债不还”的⽆赖⾏径,⾃⼰⾃留地⾥的杂草不会是别⼈种的,所以佛家教诫“⾃业⾃得”。观察者“我”未曾检省⾃⼰过往的错谬三业,却总是将⾃⼰的往昔错误三业之消极果报怪罪到他⼈头上,是⾮不明⽽错咎更甚。
符合逻辑的、智慧的应对⽅法,唯有承受“我”所遭遇的⼀切,并感 恩、借鉴、修正观察者“我”的三业作为。唯有坦然⾯对往昔“我”所伤害的并竭⼒忏悔,担当往昔三业恶“因”之当下“苦果”,才能真正释 然。何以故?⽆债⼀身轻。即使“果”与外环境的⼈事物有关联,他们充其量只是“缘”并⾮“因”。
⾯对曾经伤害过“我”的观察者,如果抱“当我知道你现在过得⼀塌糊涂于是我便⼼安了......”⼤约是最忘恩负义的消极⼼态了。⽽⾯对“我” 曾经伤害过的观察者,“我”唯有“忏悔、修正、祝福”⽅是酬偿“罪业” 的积极⽅式。
逻辑⼀如,“傻⼦吃馒头”所释:⼀傻⼦有情连吃五只馒头才吃饱,突然觉得“我忒么真傻,早知道吃第五个馒头就饱了,前⾯四只馒头都⽩吃了。”稍有智慧的有情都觉得其思维⽅式为“傻⼦逻辑”,然现实中却⼏乎⽆⼀例外地“执⾏”着傻⼦逻辑。⽐如某男C与其⼥友D分⼿,然后和⼥B⾛在⼀起。现实⽣活中其实很正常,不正常的是C此时⼤翻D的各种丑事,极尽可能地设法恶D。没有D的这个阶段,C不可能和B⾛在⼀起,D正是其⼈⽣的“第四只馒头”,当C不仅不感恩还充满仇恨时,就是不折不扣地践⾏傻⼦逻辑。再者,万⼀C后来遇到A⽽抛弃B,他还会不会对B也“⼤打出⼿”呢?
傻⼦逻辑⼏乎⻅于⽣活各个⽅⾯,故⽽⾔“世间众⽣皆忘恩负义之辈” 并不为过。仔细反思观察者⾃身,“吃谁家饭砸谁家锅,过谁家河拆谁家桥”⽐⽐皆是。
如果将当下发⽣的情境事件看成“果”,必然存在“前因”,否则便是⽆因之果,显然逻辑上是谎谬的。作为“果”的承受者,绝⼤多数时候将当下之“果”作为起“因”⽽应对并企图纠正,便导致个体的系统处于⽆限的⾮良性循环、不稳定态中,这便是典型的违背因果关系规律的⾏为⽅式。如果此类⾏为正确,当下之“现实情境”岂不是“⽆因之果”?如果宇宙空间存在“⽆因之果”,因果关系规律便是虚妄,种⾖可以得⽠,⽋债不⽤还钱,杀⼈也⽆需偿命了......
唯在佛家、道家通悉并遵守这⼀规律,是以“当下遭遇,必有前因。设若不能洞悉前因,惟坦然承受。”故有“放下屠⼑,⽴地成佛”之论,⽽儒家及其它宗教由于未能贯通因果关系规律,故尝试“纠偏”, 结果系统更加混乱不堪,且缺乏智慧的极端教条主义甚嚣尘上。
勘不透因果关系,观察者绝⼤多数时侯只愚痴地对表象品头论⾜,结果只使⾃身⼼系统更加紊乱。
如同⽣⽼病死规律,真圆台球独⼀性规律、因果关系规律、物质精神不⼀不异规律完全及于⼀切物质、精神情境。
由于当下的观察者受偏颇的“唯物实证”哲学观的薰陶忽悠,眼⽿⿐⾆身意“唯物”是瞻,否认精神⽣命、精神现象,不愿接受“前⽣”、“来世”之真实性,对于当下遭遇之消极情境抵触、不接受,且愚妄地认为当下情境不存在“昔因”,于是身、⼝、意便不可避免地消极应对了,养⽣成了痴⼈说梦。
依照真圆台球独⼀性规律,期望个体系统出现良性效果,当下注⼊系统的因素必须是良性的、积极的,客观因素不以观察者的意志为转 移,唯有把握观察者的主观因素,系统未来的良性结果才可预期,这也正是修身养性的全息哲学理趣所在。
观察者对主观、客观情境不究深层次因果⽽应对,极端⾏为主义就泛滥成灾了,⼤系统的相对独⽴性和稳定性就受到消极影响。
是以先祖教诫“两⽿不闻窗外事⼀⼼只读圣贤书”,并⾮消极地明哲保身,⽽是教导我们不知深层次因果时,切切守护身、⼝、意。
《⽂昌帝君阴骘⽂(约成书于宋代)》,就是先祖全息养⽣的智慧践⾏总结。
帝君⽈:吾⼀⼗七世为⼠⼤夫身,未尝虐⺠酷吏。救⼈之难,济⼈之急,悯⼈之孤,容⼈之过。⼴⾏阴骘,上格苍穹。⼈能如我存⼼,天必赐汝以福。于是训于⼈⽈:
昔于公治狱,⼤兴驷⻢之⻔。窦⽒济⼈,⾼折五枝之桂。救蚁中状元之选,埋蛇享宰相之荣(汉朝时的东海⼈于公做地⽅官时,审案公正没有冤狱,深得⺠⼼,后百姓为其建能容纳四匹⻢经过的⼤⻔。因为于公做官⼴积阴德,所以后代必定兴旺发达,他的⼉⼦果然做了丞 相,孙⼦也做了御史⼤夫。五代时的燕⼭⼈窦禹钧,三⼗多岁尚⽆⼦嗣,得其祖⽗托梦要多积阴德来⽅有⼦嗣。于是窦禹钧⼴做善事赈济弱愚,数年后连⽣五⼦且都⾼举为官,他本⼈活到⼋⼗⼆⽆疾⽽逝。有⼈因为善⼼殷重,⾬路遇近乎溺⽔的蚂蚁群,⽽以树枝援引渡于安处,后得⾼中状元。还有⼈,因为路⻅死蛇挖坑掩埋之举,后来官⾄宰相)。
欲⼴福⽥,须凭⼼地。⾏时时之⽅便,作种种之阴功。利物利⼈,修善修福。正直代天⾏化,慈祥为国救⺠。忠主孝亲,敬兄信友。或奉真朝⽃,或拜佛念经。报答四恩,⼴⾏三教。济急如济涸辙之⻥,救危如救密罗之雀。矜孤恤寡,敬⽼怜贫。措⾐⻝周道路之饥寒,施棺椁免⼫骸之暴露。家富提携亲戚,岁饥赈济邻朋。⽃称须要公平,不可轻出重⼊。奴婢待之宽恕,岂宜备责苛求。印造经⽂,创修寺院。舍药材以拯疾苦,施茶⽔以解渴烦。或买物⽽放⽣,或持斋⽽戒杀。举步常看⾍蚁,禁⽕莫烧⼭林。点夜灯以照⼈⾏,造河船以济⼈渡。勿登⼭⽽⽹禽⻦,勿临⽔⽽毒⻥虾。勿宰耕⽜,勿弃字纸。勿谋⼈之财产,勿妒⼈之技能。勿淫⼈之妻⼥,勿唆⼈之争讼。勿坏⼈之名
利,勿破⼈之婚姻。勿因私仇,使⼈兄弟不和。勿因⼩利,使⼈⽗⼦不睦。勿倚权势⽽辱善良,勿恃富豪⽽欺穷困。善⼈则亲近之,助德⾏于身⼼。恶⼈则远避之,杜灾殃于眉睫。常须隐恶扬善,不可⼝是⼼⾮。剪碍道之荆榛,除当途之瓦⽯。修数百年崎岖之路,造千万⼈来往之桥。垂训以格⼈⾮,捐赀以成⼈美。作事须循天理,出⾔要顺⼈⼼。⻅先哲于羹墙,慎独知于衾影。诸恶莫作,众善奉⾏。永⽆恶曜加临,常有吉神拥护。近报则在⾃⼰,远报则在⼉孙。百福骈臻,
千祥云集,岂不从阴骘中得来者哉!阴骘(zhi)者,阴德之谓,乃指为⼈积德⾏善所积累之福德,冥冥中为⻤神所记录。寿数、⼦孙厚薄、世间功名利禄都与阴骘密切相关,然则阴德并“不可⻅”乃由“神明”司契,故⽽有“⼈在做,天在看” 的训诫,⾏善记善,作恶记恶,待到具⾜便是善恶⽠熟蒂落之⽇,果报现前莫不清爽。
古训“祖上有德,荫及⼦孙”,既然“⼈命天定”,祖德与⼦孙有何⼲系?如果知晓灵魂投胎乃善恶因缘聚会,便可明⽩⼦孙为荫德所被乃是果报。
《唐同州⻓史宇⽂公神道碑》云“⽂王以业重三分,昭事上帝;武王以功成⼋百,阴騭下⺠。”⼤意为周⽂王⻄伯侯以三业善⾏祀奉神明,⽽周武王以⽂功武勋荫蔽天下百姓,因此周有近⼋百年国运。唐代诗僧皎然《同薛员外谊喜⾬诗兼上杨使君》也写道“乃知阴隲数,制在造化情”,意思阴德⼤⼩乃定⼀⽣造化,亦是诗僧不忘随时教化⼈们积德⾏善。
苏轼为其弟苏辙⽣⽇所写诗《⼦由⽣⽇》中⾔“上天不难知,好恶与我⼀。⽅其未定间,⼈⼒破阴骘......”⾔及⼈的不良三业会破坏阴德, 故要修身养德。
明代冯梦⻰作品《醒世恒⾔》的开卷诗中云“⻛⽔⼈间不可⽆,也须阴骘两相扶。时⼈不解苍天意,枉使身⼼著意图。”欲得世间⻛⽣⽔起,但须阴德为帮衬,恣意妄为焉得神明之护佑。《醒世恒⾔》,不失为⼀部极佳的良性善⾏教科书。
清代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三》写到“吾⾟苦积得⼩阴騭,当有⼀孙登第。”连鼎鼎⼤⽂豪纪昀,也不得不期翼⾃身所积福德庇护⼦孙登第,今⼈及于其才华智慧者⼏⼈,安敢不勤⾏⼗善?基于全息哲学科学观,我们的福德果报必然与我们的身相、⾯相、⼿相和⻣相等全息⼀致,如同⽣理性疾病都隐藏在遗传基因中却在外象上表现出来同理,我们睿智先祖数千年来总结的智慧“相术”,正是全息哲学思想的体现。因为贼盗之⼈怕⼈识得贼相,奸佞之徒怕⼈识得奸相......历来贪官污吏昏君佞⾂都对《相术》讳莫如深,何况今⼈。故⽽相术仅在⺠间流传,相术中⼀⽣功名利禄都取决于被相者⾯部之阴骘纹。
不怕⾆绽莲花,就愧⾯⽆阴骘。虔诚躬⾏如《阴骘⽂》所教诫,何愁没有功名利禄,何愁没有得⼒⼉孙,何愁不能健康⻓寿。
器世间,因、缘、果环环相扣,如果打断这个因果链,便不会有观察者(⼀切形态的⽣命体),⽆观察者便⽆宇宙。
对我们⽽⾔,夙因、今缘致当下果。欲脱因缘纠缠、欲灭来果,便唯有当下身⼝意不“种”新因。⽆因便⽆果,是以“不⽣”亦“不灭”,此即解脱“轮回”。
在量⼦⼒学⾥,量⼦纠缠就如因果关联,当⼏个粒⼦在彼此相互作⽤后,由于各个粒⼦所拥有的特性已综合成为整体性质,⽆法单独描述各个粒⼦的性质,只能描述整体系统的性质,则称这现象为量⼦缠结或量⼦纠缠。简单表述即当⼏个粒⼦形成了不可分割的连接后,⽆论它们相距多远,⼀个粒⼦发⽣的所有情况都会⽴即影响到另⼀个粒⼦。
“量⼦纠缠”,直观理解即是因缘果的关联,或许某天量⼦物理学家会彻底证实因果关系理论也未可知。
⻄天⼗⼋祖伽耶舍多尊者的传法偈⼦“有种有⼼地,因缘能发萌。于缘不相碍,当⽣⽣不⽣。”即⾔因缘果关系规律之全息哲学理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