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中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者修身养性注重道德之流,小人者自私狭隘罔顾伦理之辈。
然于佛家,设若将有情别为“君子”、“小人”则流于“菩提心”之分别甚或“我见”之流觞,而是以“智慧”、“愚痴”来判断有情之身心福慧状态。
“义”者道义、礼仪廉耻之说,自然涉及哲理思辨和智慧;“利”者财色名食睡之谓,莫不涵纳短视和肤浅。能以“理”晓喻者必是可教之有情,惟有“利”动心者多属蒙昧之萨埵。
然世事成、住、坏、空,“君子”未必不会堕落为“小人”,“小人”何尝不可以升格为“君子”,由此看来所谓“宁可得罪君子绝不得罪小人”似乎似是而非了,宁无谬乎?
从养生角度言,有情悉皆“未来佛”,我人何以执“君子”、“小人”之标杆厘清有情大度、小器之胸襟?言“君子”必是合诸一己口味,咄“小人”莫非与己之道相殊!
人际关系乃全息养生之内涵,关乎社会适应和心理健康,故而有训诫“多个朋友多条路,少个冤家少堵墙”,然则世人皆唯朋友真君子,莫不冤家属小人,宗概而言以“我之知见”言表象之征候,脱离“因果关系”而属妄自菲薄了。
《道德经》云“大道废,有礼仪”,即言大道荒疏惟有礼仪可以约束庶民之行径,设若人人遵道,礼仪岂非多余?
如今之道,大道已废,廉耻亦颓,悲乎哉,何以予之?
全息养生之佛家的六波罗蜜多和四无量心行——十善道也!